
乾隆二十六年,翰林院检讨范家相突然接到家乡来信,说他的母亲病重,需要他赶紧回去探望。范家相心中十分焦急,却迟迟下不了决心。原因并不是他不孝,而是此时他的仕途正处于关键阶段:前不久的京察中,他被评为一等,眼看就有升迁的机会。如果此时请假回家,他极可能错失这次晋升。
这件事也反映了清代官员请假的严格制度。无论是因病还是因事,朝廷都有详细的规定,从请假流程到俸禄待遇,甚至请假后的职位安排,都有明文约束。
病假规定
清代官员若因病请假,京官和外官的程序不同,满官和汉官的待遇差别也很大。
- 京官三品以上:只需向本衙门堂官递交报告,由堂官转奏皇帝,获准后即可休假。
- 京官三品以下:手续复杂,需要先向吏部提交书面说明,由吏部考功司和稽勋司当面核实,确认属实后,再定期集中奏报皇帝。皇帝批准后方能休假。
展开剩余75%不过,病假代价极大。首先,吏部会将官员“开缺”,岗位立刻由他人顶替;其次,休假期间没有俸禄。对官员来说,失去工资并不可怕,真正麻烦的是“开缺”。因为一旦病愈返回,他必须进入“候补队伍”,等待重新分配职务。这一等,往往要几年甚至更久。
相比之下,满官待遇优厚得多。若患病,他们可获六个月带薪休假,职位也不会被顶替。六个月后若仍未康复,才会停发俸禄并开缺。但即使开缺,他们也不会进入候补队伍,而是保留编制,痊愈后很快就能复职。
而汉官请假回籍期间,还要受地方督抚监督,若被发现谋私或惹是生非,会被革职。若地方官包庇不报,同样要受处罚。
外官请病假也有严格流程:总督患病需由巡抚上奏,巡抚患病则由总督上奏;布政使以下的官员,由督抚派人查验后,再决定是否允许回籍或留在本省养病。
事假规定
和病假相比,事假的条件更苛刻。官员若想请事假,首先要“历俸”满一定年限,也就是任职年限达标。例如:
- 回乡祭祖:需历俸十年以上;
- 省亲:六年以上;
- 迁葬:五年以上。
即便符合条件,如果此时正进入吏部晋升名单,或手头有重大事务未完成,也不得请假。
假期长短视情况而定:省亲祭祖给二十天,修墓迁葬一个月,回家成婚四个月。这些都是净假期,不含路途时间。外省官员请假条件略宽,只要历俸三年以上即可,假期长短则按路途远近决定。
其中最特殊的是“探望病父母”。这种情况没有历俸年限的要求,因为清代强调“以孝治天下”,侍奉父母乃是人伦大义。但为防止有人借机钻空子,这类假期必须“立刻开缺”,回乡时间不设期限,等回京后再到吏部候补。
然而,父母是否真的病重,难以界定。有些官员便利用这一点,若被分派到清苦的职位,就以“父母病重”为由请假,从而规避任职。
晚清变化
到了晚清,官员请假的制度逐渐松弛。原本严谨的程序被破坏,不少官员一遇到不利局面,就打着请假的旗号躲避责任,形成了一种不良风气。
总的来说,清代对官员请假的规定相当严格,尤其是汉官的限制远重于满官。这既是对官员纪律的约束,也折射出当时政治体制中的差别对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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